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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醫看中草藥治肺癌       

●蔡俊明 

  肺癌的死亡人數逐年竄升,已經超越肝癌成為國人癌症的首號殺手,近代西方醫學對肺癌的治療效果並不理想,晚期病例的治療以化療為主,但是除了療效有限之外,更可能出現影響病人生活品質的嚴重副作用。因此,被認為作用「溫和」的中草藥便成了一些病人的另類選擇,多數肺癌病人在疾病過程中會嘗試服用各類中草藥,而少數病家可能完全排斥西醫的治療。

  某些中草藥具有抗癌作用,能夠遏阻癌細胞的生長,確是無庸置疑。西方醫學認定抗癌藥物「有效」,一般是指透過嚴謹規範的臨床試驗,某藥可以使至少十%的患者的腫瘤面積縮小五十%以上(即反應率達十%或以上)。目前使用的新一代肺癌化療藥物,療效較好,副作用較少,它們個別的反應率約在二十至三十%之間,若混合併用則可達三成到四成半。另有患者腫瘤雖然縮小,但不及五十%,則認定藥物可使這些癌病「穩定」,不致持續惡化。

  很多常用的抗癌藥物本來就提煉自天然植物,如太平洋紫杉醇提煉自紫杉樹皮。未經提煉淬製的天然植物所含的抗癌成份較低,毒性通常不致太強,但總有一些(譬如二~三%)病人的腫瘤特別敏感,經治療會顯著縮小,有的患者病況也能維持「穩定」。由於確有患者疾病緩解,經口耳相傳,便成為民間或方家的抗癌秘方,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。可惜由於沒有嚴謹臨床試驗的檢驗評估,多半的中草藥方缺乏療效的確切佐證(故事多由「聽說…」開始),也都沒有客觀的反應率與毒性的資料可供援引比較,有時療效也就不免誇大,而被病家寄以厚望。

  一般中草藥毒性雖低,仍可能出現不可預期的副作用,如腎或肝毒性,服用前應加了解,注意避免。草藥選用煎熬服食者為佳,藥粉或藥丸若摻雜西藥,應知其成分與副作用。服用前確知該類草藥有人服用後疾病緩解或穩定(不僅止於聽聞,能有影像檢查確認最好)。而既是草藥,價錢就不至於太昂貴。

  醫師的職責除了診治疾病之外,也應該善盡民眾醫療教育的社會責任,並盡可能提供可供參考的資訊。病人的獲益為唯一考量,但病人應有權利選擇他所要的治療方式,「不治療」(支持性治療)也應視為一種治療方式。給予治療、中斷治療或不治療時機的拿捏尤其重要,必須考量個人差異。任何藥物都可能存在心理層面的治療價值,中草藥對某些病人及家人尤然,這樣的效應不應忽視。

  有如「威而鋼」大量掠奪了本土藥物治療陽萎的市場佔有率,中草藥治癌也將要面臨嚴苛的挑戰—「命中標靶治療」的新藥物預期對中草藥治癌將極具顛覆性的威脅,如Herceptin之於乳癌,Glivec之於慢性骨髓性白血病,Iressa之於非小細胞肺癌。與傳統化療相比,上述藥物副作用低,幾無血液毒性(白血球、血小板不會降低,不會貧血),不會嘔吐、掉髮、不會手腳發麻,有的只要口服,根本不用打針。除了具有中草藥毒性低的優點之外,更重要的是這類藥物都有具體療效,使用的適應症也愈來愈多。

  雖然不幸罹患癌病,但不要輕易放棄療效確定的既有治療。最近癌症治療藥物不斷的推陳出新,「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柴燒」,生命只要延續,將很有機會等到有效的藥物治療(而且副作用極少)。就肺癌而言,在新藥物的發掘研究過程中,西藥應著力於副作用的降低,中草藥應能確認並提高療效。

  所有的治癌醫師,不論中、西,都要了解自己的能力與侷限。治療前讓病患曉得治療的目標與獲益的機率;治療中應盡可能嚴謹、客觀、科學化的評估治療效果;治療無效時懂得釋手。不斷的追求新知,提醒自己檢驗是科學的唯一標準。中草藥只有建立符合科學規範的品管檢驗與療效及毒性的評估機制,面對衝擊才有機會穩佔自己的一席之地。(本文作者為台北榮總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、陽明大學內科教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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